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大嶺人民法庭庭長李道明成功調解兩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及時有效化解了雙方矛盾,讓昔日好友冰釋前嫌,圓滿解決糾紛。
據悉,被告賈某因資金周轉向原告高某啟、高某云兩兄弟借款,賈某分別向二人出具借條。借款期至,原告二人多次詢問賈某何時還款,賈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原告,沒有明確的還款態(tài)度,在多次催討無果后,原告二人將賈某訴至榆樹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依法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被告賈某拒不承認欠款事實,聲稱欠條上的署名并非自己簽署,對筆跡真?zhèn)翁岢鏊痉ㄨb定,同時提交鑒定申請書,堅持等待鑒定結論出具后再質證。
眼看昔日好友即將“反目成仇”,為了避免“審理一案,朋友結怨”的局面出現(xiàn),承辦法官積極與被告聯(lián)系,試圖通過調解的方式處理此案,但被告態(tài)度堅決,直接回絕了承辦法官的好意,堅持要求走司法鑒定程序。
承辦法官面對態(tài)度堅定的被告再次進行勸導。被告女兒了解相關情況后主動向法官承認了其父親的借款事實,并對父親在法庭的行為表示抱歉,愿意接受調解。承辦法官也本著以和為貴,不使朋友結怨為出發(fā)點調解此案。
承辦法官勸說被告賈某,應當感謝二位原告在其急需用錢時幫助渡過難關,雖然目前有困難,但也得想辦法還款,對自己不承認借款的行為要向對方道歉,同時也勸說原告二人體諒賈某暫時的困難,希望看在多年朋友情分上諒解賈某。
經過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握手言和,賈某當庭支付欠款,至此案結事了。
該院大嶺人民法庭始終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法理情的深度融合,不斷加強訴源治理工作,妥善化解各類案件,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減少人民群眾訴累,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譚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