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17日電 (譚偉旗 于靜波)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為糾紛解決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據悉,2015年8月,劉某承包一小區(qū)的抹灰工程,經人介紹,劉某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宋某,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由宋某組織人力并出機器進行抹灰施工。工程結束后,剩余尾款經宋某多次索要未果,無奈之下,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劉思慧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詳細了解雙方訴求和意見,迅速厘清證據脈絡和案件基本事實。
一方面,法官耐心的做好宋某情緒勸導工作,另一方面向劉某進行釋法析理、分析利弊,引導其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前提下,自愿主動參與調解。
經反復協調溝通,終于在其中找到突破點,雙方當事人對剩余工程款達成共識,在法官主持下,雙方簽署了調解協議。
一直以來,該院堅持調解優(yōu)先原則,主動服務、積極作為,并將“司法良知培育行動”作為審判工作的切入點和牽引繩,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