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12日電 (譚偉旗 辛江 于曉晨)近日,中共長春市委宣傳部、長春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長春好人標兵”“長春好人”名單,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速裁審判庭副庭長李和榮獲“長春好人”稱號。
李和保持對法律理論和司法實務問題的思考和探知的熱情,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擅長通過調解化解矛盾突出、疑難復雜的醫(yī)療損害責任糾紛。近五年,他共辦理民事案件1869件,結案率達97.59%,特別是2021年,審結民事案件586件。
如今,李和已工作20個年頭,他說:“在一線,做一名為群眾排憂解難的法官、做一名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法官是我的理想。新時代新征程,我還將用行動踐行法官的初心與擔當,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