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9月15日電 (譚偉旗 遲爽)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刑事庭受理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案件,該案中,二被告人分別為22歲、24歲,年紀輕輕就面臨鋃鐺入獄的后果。
據悉,2021年10月,被告人張三(化名)在某聊天軟件上認識張某,張某讓張三辦理銀行卡給其刷流水,承諾每張銀行卡給張三好處費。張三為獲取利益在明知對方從事網絡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辦理了5張銀行卡、1張電話卡,銀行卡全部開通網銀,并將銀行卡及電話卡郵寄到長春給張某,張某實際使用了張三的4張銀行卡,給了張三錢款。
今年4月,張某通過微信聯(lián)系張三,讓張三幫其找人辦理銀行卡用來刷流水,并承諾給張三報酬。為獲取利益張三在明知他人從事網絡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先后組織田某(另案)、張某2(另案)、于某以及被告人李四(化名)到廣東省饒平縣黃崗鎮(zhèn)出售銀行卡。
田某、李四等人為了獲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從事網絡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辦理銀行卡出售給他人,所辦理銀行卡均關聯(lián)詐騙案且均存在萬元以上流水。李四共出售4張銀行卡,實際使用了李四3張銀行卡,其中李四尾號(4901)的銀行卡涉及3起電信詐騙案件,李四非法獲利。被告人張三介紹李四等人出售銀行卡非法獲利。
案發(fā)后,被告人張三被抓獲歸案,被告人李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上繳違法所得。
經該院依法審理,判決被告人張三、李四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張三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判處李四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依法追繳被告人張三的違法所得及被告人李四上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依法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凡是不勞而獲的報酬,都需要再三警惕,切勿踏上賊船,名利雙失。若要致富,唯有奮斗,奮斗的青春是最美麗的、也是能真真切切得到回報的。(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